理科试验班(数理科学与大数据)
2022级大类分流细则
一、分流工作组
组长:丁龙云
副组长:张国权、王兆军
成员:李静、卢彤菲、李勇男、韩榕、刘民千、马晶
二、各学院接收计划
数学科学学院70
学院73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100
三、分流具体原则
包含:各学院准入条件、填报志愿数、录取规则、纳入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成绩计算规则、成绩取小数点后几位等。
数学、物理和统计学院准入条件:
1.准入数学科学学院,须修读并取得如下课程成绩:数学分析(I、II)、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2-1、2-2、大学物理I(数理科学与大数据类)、大学物理II(数理科学与大数据类)、大学基础物理实验。
2.准入学院,须修读并取得如下课程成绩:力学、电磁学、高等数学(B类)(Ⅰ、II)、线性代数、基础物理实验(一)。
3.准入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须修读并取得如下课程成绩:数学分析(I、II)、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2-1、2-2、大学物理I(数理科学与大数据类)、大学物理II(数理科学与大数据类)、大学基础物理实验。
4.学院允许“数学分析I”替代“高等数学(B类)Ⅰ”;“数学分析II”替代“高等数学(B类)II”;“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2-1”替代“线性代数”;“大学基础物理实验”替代“基础物理实验(一)”。
5.数学科学学院、统计科学学院允许力学替代大学物理I(数理科学与大数据类);电磁学替代大学物理II(数理科学与大数据类);基础物理实验(一)替代大学基础物理实验。
6.未修读数学科学学院、学院和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所有准入课程的同学将最后视各学院录取剩余名额进行录取。
7.因休学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同学,纳入下一年级分流。
填报志愿:由于数学、物理和统计学院接收人数有限,每位同学需结合个人兴趣和学习成绩填报三个学院志愿顺序。
录取规则:分流采取“志愿优先,按照必修课学分绩排名”原则,即对于填报第一志愿为同一学院的同学按照必修课学分绩的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达到该学院接收计划人数满为止。如报学院第一志愿学生未满,则依照同样规则从报该学院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服从调剂的学生依次录取,直到录满为止。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学生,应服从调剂。
各专业录取人数采取可浮动原则,当第一志愿报名学生数多于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时,实际录取人数可做一定比例上浮,但不得超过计划数的10%;当接收计划限额排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者均应予以录取。
纳入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2022-2023学年两个学期所有必修课(包括所有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
成绩计算规则:按照教务系统统计的必修课学分绩进行排名,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分流程序
1 学分绩公布:公布教务系统统计的必修课学分绩及排名。
2 填报志愿:学生将分流志愿报代管辅导员。
3 统计志愿:数学、物理和统计学院团委负责统计学生志愿。
4 学院录取:数学、物理和统计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按照学生志
愿和必修课学分绩排名录取学生,确定最终数学、物理、统计三
学院录取名单。
5 录取名单公示:数学、物理和统计学院将最终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6 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公示期结束后,数学、物理和统计学院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调整学籍。
五、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学生本人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本细则解释权归理科试验班(数理科学与大数据)分流工作组。
理科试验班(数理科学与大数据)
2023年6月1日